证券时报9月8日讯 昨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8日起,继续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据悉,商务部于2003年9月9日发布该年度第4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08年9月8日,商务部公告决定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进口丁苯橡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许 岩)
相关资讯>
最近更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