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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2009-09-29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中新网广州9月29日电(记者莫非)记者28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该厅对广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做出调整,每人每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

实行新的做法后,广东全省每年将增加32.8亿元的基本养老金支出,且该项支出将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的增加和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而不断增长,该厅有关官员表示,这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办法采取加发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体现了“普惠性”和“公平性”的基本思路,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列入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基数;2009年1月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2009年1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2009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新办法还规定,全省22个统筹区(含省直单位)执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本次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所需费用,从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各市基金累计结余不足以支付的,通过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方式解决。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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