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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信报箱

2009-10-01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华网厦门10月1日电(记者郑良)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邮政法》对邮政设施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邮政普遍服务需要作出明确规定,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

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说,城镇居民楼设置的信报箱是一项强制性义务。新《邮政法》规定,居民楼设置的信报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

新《邮政法》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

新《邮政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本文来源:新华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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