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15日讯 10月11日,上海市正式开始受理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这是上海市推进住房保障建设的又一创新,标志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金融支持的作用进一步强化。
据本报记者掌握的情况,以公积金弥补住房保障在租房领域的空白,仅是近期上海在住房保障领域年底冲刺动作中的一角。近日,上海市政府召开金融机构支持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大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部分商业银行、部分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企业负责人悉数到场,落实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放贷基本条件、资本金认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优惠等多项扶持性政策与配套工作要求。
副市长沈骏强调,目前,上海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资金需求量大、用资急,需要金融机构在融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他要求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进一步紧密协作。
种种迹象表明,上海住房保障年底冲刺已经启动。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海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投资高达600亿元之巨,资金问题依然是政府部门着力的重点。
上海某国企集团旗下经济适用房项目公司一位负责人士告诉本报,“考虑到明年世博会期间部分经适房项目建设进度及整个上海住房保障可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近期,从市政府到各分管部门,年底冲刺的信号强烈。”
资金支持成冲刺关键
进入9月份,与众人瞩目的大量商品房土地招拍挂出让不同的是,上海市住房保障相关的土地划拨和项目启动并不被广泛关注,但后者的进度和规模,丝毫不亚于前者。
9月28日,上海市又一个经济适用住房市级项目——共康北二块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宝山区庙行镇北村,总用地面积约16.4万平方米(约245.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已列入2009年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披露,上述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类型、套型面积、套型比例为:一室户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比例约占25%;两室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比例约占70%;少量配置三室户,比例约5%。
“今年以经济适用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类项目建设规模,在上海历史上是空前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众多大型住房保障项目开工建设,年底加速的策略明确。
官方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该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新开工约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约8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00亿元。
这其中,包括了上海市在6月中旬初步确定的15个大型居住社区规划(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近郊6大基地和以中低价普通商品房为主的9个大型居住社区),6大基地分别是宝山顾村、嘉定江桥、松江泗泾、闵行浦江、原南汇周康航、浦东曹路;9个大型居住社区有嘉定新城、青浦新城、南桥新城、临港新城等。
全市15个大型居住社区,是上海房地产市场发展以来,继“一城九镇”之后,政府层面推动的第二个更大型的城市开发建设动作。
600亿元总投资,对上海的财政压力有多大?截至9月底,据官方公开数据统计,上海今年公告出让的土地收入约600亿元。
也就是说,今年地市火爆情况下前三季度上海全市的土地出让收入,仅仅够住房保障的资金投入,而土地出让收益则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最大部分。资金压力已可见一斑。
近日召开的金融机构支持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大会明确,住房保障建设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有力的融资贷款支持。
目前,经过上海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商业银行等各方面多次专题研究,根据国家基本政策,结合上海实际,落实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放贷基本条件、资本金认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优惠等多项扶持性政策与配套工作要求;各大商业银行也明确支持本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愿意优先、优惠做好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工作。
本报获悉,新一批银企合作协议日前已正式签约: 建设银行(行情 股吧)上海分行代表工商、交通、浦发等8家银行与 上海建工(行情 股吧)集团签署周康航基地开发项目融资合作协议;上海银行与上海城设总公司签署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合作协议;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中虹集团签订贷款合作意向书。
既保障也调控
在集中力量解决资金难题的同时,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正逐步体现2007年底国务院“24号文”出台的核心目的:两条腿走路,避免商品房市场过热。
“今年商品房市场再次出现过热,屡创历史新高,楼市调控的呼声再起,这也成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速的重要推动力。”沪上房地产资深人士柴一峰坦言,唯有尽早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楼市过热的局面。
本报获悉,10月初,作为上海市房地系统两大政府咨询机构,市房产经济学会科教分会和市房科院共同举办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副局长庞元、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刘霞处长、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以及市社会科学院有关房地产专家参与研讨,明确传递加速住房保障的信号。
10月12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市属配套商品房已安置房源回购试行办法》突破了配套商品房“5年禁售”限制,明确取得房地产权证满2年,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可参与政府回购。
对此,柴一峰指出,原本,5年是大量保障性住房对商品房市场供求关系产生实质影响的时间距离,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后者消化保障性住房影响的时间,缩短这个时间距离,其实是增强了保障性住房的调控力量。
此外,住房保障运作各具体环节工作也进入最后冲刺。
9月底,《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已由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拟订,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进入试用前的最后阶段。
保障住房体系对商品房市场的调控,日益临近。
如果地方政府若能悉数兑现保障住房建设计划,实现“24号文”出台的核心目标,并不遥远。
以上海的保障住房建设规划为例,包括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到2012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受益家庭累计新增不少于10万户;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2012年,累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达到30万户。
在住房市场“二元化”体制确定整整两年之际,需要的还是不折不扣地实施。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田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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