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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政府需制定三年淘汰落后水泥时间表

2009-10-15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2009年10月15日10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ATAI]为什么要在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能彻底淘汰吗?

[陈斌]2008年,全国共有水泥企业4350家,水泥产能18.7亿吨,分布在31个省区市,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018条,产能约11亿吨,落后水泥产能约5亿吨,其余为水泥粉磨站和其它类型回转窑。当年产量14亿吨, 我国水泥产量已占全球50%,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9.3亿吨,落后水泥产量4.2亿吨,其它窑型产量0.5亿吨。今年全国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水泥产能6.2亿吨。同时还有已核准未开工水泥生产线147条,水泥产能2.1亿吨。

全国在建和拟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水泥产能8.3亿吨。如果三年内不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届时水泥总产能达到27亿吨,生产能力将严重过剩。2008年我国水泥消费量为13.7亿吨,预计2010年消费量最多不超过16亿吨,即使全部淘汰现有落后产能及小型粉磨站,届时新型干法水泥产能仍过剩3.3亿吨。所以国发[2009]38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要制定在2010-2012三年之内彻底淘汰落后水泥时间表,按照水泥行业环保、能耗、资源消耗、规模等指标门槛要求,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水泥,实现水泥产品结构的彻底调整。 (本文来源:中国网 ) 李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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