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金融保险 > 正文

流转土地超比例转建设非个别现象

2009-10-19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北京商报10月19日讯 尽管农村土地流转让农民腰包鼓了起来,然而流转后用途非农化、超比例转做建设用地,已经不是少数地区的个别现象。近日在北京市政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二次研讨会上,参与调研的市政协委员透露,土地流转由于缺乏流转指导意见,双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流转风险逐渐显露。

随着北京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就业结构发生变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面积、涉及农户数量、流转形式等均呈现扩大之势。来自市农委的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市农村土地确权面积476.7万亩中各种形式的流转面积217.9万亩,土地流转率为45.7%。形式主要包括,采取转包、出租、股份合作、转让和互换五种形式流转,其中转包土地超过半数。

“面积虽然在扩大,但很多地区的流转过程并不规范。”在调研中委员们发现,流转后非农化、超比例转做建设用地已并非个别现象。由于缺乏土地流转适宜性的标准、土地流转价格指导,当土地流转出现纠纷时,无有效的处置办法。

为此,在市政协农村土地流转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中,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土地流转分区片的流转指导价格,加强合同化管理,并出台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行为规范,建立双方权益的保障制度。同时在各地区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基础上,尽快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意见。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netease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