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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使用小额假发票可按逃税追缴税款

2009-10-28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北京商报10月28日讯 在昨日公安部召开的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表示,个人使用小额假发票如果达到相应的立案标准,可以按逃避追缴税款罪等不同的罪名来处理。

据悉,今年以来全国已立案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205起,比2008年的全年案件总数还增加了50%,其中假发票缴获量在10万份以上的重大案件65起。

此外,张涛还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中央投资4万亿扩大内需的投资建设当中,可能会涉及到使用假发票进行做账的情况。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此事的全面检查核查。具体数字,要经过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涉及到的罪名可能各种情况都有。

不久前,青海省国税局统计,截至6月30日,从西格复线8户铁路承建单位购进砂石等材料取得的发票中,共发现问题发票1154份,涉及发票金额约1.28亿元,税额494万元。

张涛分析,使用假发票进行做账的具体数字要经过主管部门进行核定,在没有进行全面的追踪之前,具体涉及到的罪名要通过调查才能最终确定。企业单位以逃避缴纳税款罪居多,行政事业单位是以侵占为多,包括单位行为,如滥发奖金,还有不法开支等等情况。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李薇)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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