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10月28日讯 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在会上表示,为解决学校碰到的实习单位难联系等问题,所有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提供20个岗位以上的就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在实习、见习的待遇方面,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企业员工80%工资的标准提供补贴、意外保险、医保、工伤、见习生活补贴等。为规范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活动,促进大学生就业,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实习和见习基地、企业单位等进行扶持和奖励。
会议透露,该条例有望在明年初审议通过,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出台的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
(本文来源:新快报 作者: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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