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11月25日讯 昨日,广州市审计局公布《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根据该意见稿,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同时明确,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可以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意见稿列出了须审计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建设资金到位、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以及工程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等。同时,强调要对财政性资金投入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公众可在即日起至12月23日,在广州市审计局网站直接提交相关意见,也可以邮寄至广州市环市东路336号市审计局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60);或发送电子邮件到gzsjfgc@126.com;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联系。
(本文来源:新快报 作者:廖颖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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