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11月30日讯 商务部29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09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将继续采取原反倾销措施。由于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调查,对印度产品的征税措施将于2009年11月30日终止实施。
通常情况下,本次复审调查将于2010年11月30日之前结束。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秦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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