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金融保险 > 正文

财政部: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

2009-12-0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 针对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出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由财政担保,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区、工业园等的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立即停止并严禁发生新的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

记者3日从财政部获悉,这份名为《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已经正式下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

通知指出,一些基层出现的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做法违反了《担保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如任其发展,势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形象,甚至危及地方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财政部表示,规范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集资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和纠正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韩洁、罗沙) netease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