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金融保险 > 正文

钢铁、水泥业准入条件将出台

2009-12-0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4日讯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召开“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次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

工信部原材料司巡视员贾银松在发布会上透露,工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发布钢铁和水泥两个行业准入条件。

本报记者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获悉,钢铁业准入条件已经征求意见完毕,本周有望公布。主要内容是“就资源配置、铁矿石经营秩序、淘汰落后指定相关标准”;以上标准将在以前基础上有所提高。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在会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钢铁、水泥产能过剩已很严重,准入条件的制定,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熊必琳称,目前国家保增长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付出了代价”,其中的代价包括:钢铁业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导致宏观调控成本和难度均加大;铁矿石需求过于旺盛,导致铁矿石价格居高不下。

“经济刺激政策的效果正在趋缓,我认为新一轮淘汰落后产能的时机将要来临。”熊必琳对本报记者表示。

熊必琳还指出,明年,中国铁矿石需求将会下降。“随着产能调控,钢铁业对铁矿石的需求不大会像今年这样旺盛。但国外矿山不这么认为,我已经多次提醒他们,继续扩产将面临需求萎缩的风险,可他们不相信。”

据记者了解,钢铁业准入条件还将提高进口铁矿石资质的门槛。“2008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为4.4亿吨,预计2009年将达到6亿吨。其中有矿产权益的进口量仅有约1/6。”熊必琳说。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严禁各地借等量淘汰落后产能之名,避开国家环保、土地和投资主管部门的监管、审批,自行建设钢铁项目。

此外,记者还获悉,《加快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指导意见》也已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邓 瑶) 王梁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