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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 便利农村群众就医

2009-12-15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中广网福州12月15日消息 福建省日前下发《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调整制定2010年统筹补偿方案。农村群众治病将享受更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明年起住院补偿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不低于6万元;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随母亲享有新农合补偿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门诊特殊病种从原来的10种扩至15种;对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福建还将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设立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一个保障年度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额达到新农合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的,对于未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可补偿费用,再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充补偿。一个保障年度内参合农民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意见》要求规范采取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对住院疾病和门诊疾病费用进行补偿,明确了新农合不建立家庭账户。对于补偿范围也作了严格的界定,新农合基金只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不得用于医疗救助、公共卫生和其他卫生项目。

福建省要求,各地要完善转诊和结算办法,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逐步实现设区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陈定川) 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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