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更新情况和新签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作为第四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产品目录,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及附件尽快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附件:1、微型载货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微型客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3、轻型载货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4、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本文来源:财政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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