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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2009-12-22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中广网12月22日讯 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度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侯艳 肖志涛) 李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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