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郑州12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34分报道,为保证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郑州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今后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将被直接打入银行监管账户,不再由开发商随意支配。
按照规定,预售人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当与监管银行签订统一格式的《监管协议》。有开发贷款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账户应设置在开发贷款发放银行。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处副处长董国彩: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基本程序有开户申请、设立帐户、签订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备案、申请预售、预售收入监管、监管帐户注销等几个基本程序。
《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应直接进入相应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账户,预售人凭相应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账户缴款回单,为预购人开具售房发票。同时,预购人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按预售人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账号直接划入。
《办法》明确要求,预售人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该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该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在项目竣工前,不得挪作他用。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刘海军:协助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保证预售款的专款专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赵飞 王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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