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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商务系统第一次反垄断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01-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2010年1月6日-7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商务系统第一次反垄断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促进《反垄断法》的宣传,推动经营者集中执法工作的开展,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协调机制,推动《反垄断法》在应对金融危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她指出,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秀红表示,我国反垄断工作面临较为复杂的形势。一是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加速了世界经济格局的变革和经济结构的新一轮调整;二是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已成为我国实施产业振兴规划和经济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三是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持续增长和“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一些国家开始运用反垄断手段对我国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四是随着我国反垄断执法工作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对反垄断法的认识日益提高,不少反垄断案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对反垄断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来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部内相关司局、各商会代表共100余人与会。上海、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医保商会的代表就如何配合做好反垄断工作做主题发言。会议就商务系统如何做好《反垄断法》执法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取得广泛的共识。

  此次会议是《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商务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工作会议。《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商务系统相关配套立法、执法、宣传培训、海外反垄断事务协调等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效果。2009年,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立案87件,审结67件,绝大部分获得无条件批准,其中禁止1起,附条件批准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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