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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之“征”究竟有多远?

2010-01-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 近日,一则“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今年将推广至全国”的消息登上了各大报纸、网站的头条,这则消息迅速引发社会热议,并直接影响到A股市场地产版块的走势。

在我国房价日渐高涨的背景下,物业税从其“破题”之日开始,一直备受关注,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大主要手段,看似渐行渐近的物业税之“征”究竟还有多远?这中间哪些复杂的问题待解?

物业税,通常被称之“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事实上,物业税在国外不少国家早已开始执行,不同国家的征税方式虽不大相同,但税收收入基本都是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公共支出的主要来源,并且是遏制房地产投机、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的主要手段。

近几年,我国房价日渐高涨,房地产调控呼声不断,仅依靠住房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调节已经不够,在此背景下,物业税这一字眼屡屡出现在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之中,关于“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探索也逐步从理论转至实践层面。

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2007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的部分区域开展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2008年曾表示,我国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范围在逐步扩大,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何雨欣 李延霞)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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