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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企高管新增经济增加值考核办法

2010-01-22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 从今年起,中国所有中央国有企业的高管要想获得薪酬,将不得不接受官方新增加的一项名为经济增加值的考核。中国央企高管的薪酬,与其所在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周五,负责考核中央国企经营业绩的中国国务院国资委介绍说,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详细介绍了经济增加值的考核办法。所谓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对所有中央企业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之前,国资委已在部分中央国企进行过试点。在试点企业获得经验后,国资委最终下令,今年开始在所有中央国企增加经济增加值——这一考核指标。

在新增加的经济增加值考核中,中央国企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资源勘探,及其主业所在领域的在建工程,都将受到“照顾”。但央企从非主业获得经营收入,在考核时会被打折扣。

中国国资委一直要求中央国企,注重技术创新、战略投资和长远回报;希望后者收缩非主业投资,把精力投向各自的主业。金融危机后,国资委还要求中央国企重视现金流,尽快把应收帐款收回。国资委的这些诉求,在新增加的考核指标中,都有所体现。

除了新增加的经济增加值外,中国央企的高管还需要完成国有资本增值保值、节能减排等政府规定的任务。这些考核指标都跟各自的薪酬,甚至职位变动有直接关系。

据悉,除了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百多家中央国有企业外,中国各省级政府也管理着数目众多的国有企业。它们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章程,考核各自管辖的国有企业负责人。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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