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22日电 房价偏高不仅不利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放慢城镇化发展步伐,还会对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空心化”等影响,因此房价偏高问题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解决。
正在召开的贵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贵州省人大代表张树昭说,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拉动效应明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但房地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房价偏高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张树昭说,贵阳是我国率先进行住房体制改革的省会城市,其成功经验曾被称为“贵阳模式”,但贵阳的房价目前也存在偏高问题。比如国际上公认的房价与户均收入比是5:1,即一户家庭5年的收入可购买一套住房。有关调查资料显示,贵阳市的房价与居民的户均收入比是13.6:1,即一户家庭要用13.6年的收入才可购买一套住房。贵州省其他市(州、地)和县(市、区)的房价与收入比在10:1左右。
张树昭说,快速城镇化离不开房地产业的发展,但偏高的房价,只会把更多想进城的农民挡在城市之外,房地产开发就很难起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作用。
张树昭代表认为,解决房价偏高的问题,应由省人民政府牵头,责成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和财政的支付能力,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这笔资金的具体数额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少,并且各级人大、政协应定期检查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同时,省级人民政府还应同意对全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全部或大部分采取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的方式进行,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比例不低于商品房开发用地。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文国 王橙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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