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1月25日讯 自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已在中国内地26个省份全面启动,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人民币。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会长王化鹏25日在京对新华社记者说,自2007年启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以来,内地卡拉OK经营业者版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支付版权使用费不断增多。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音集协已向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认为,收取音乐作品版权使用费是国际惯例,在卡拉OK比较流行的国家如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港台地区,已经收取了几十年的音乐版权使用费。
(本文来源:国际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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