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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拟建标定地价公示制度

2010-01-2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东方早报1月27日讯 国土资源部网站昨天信息显示,国土部今年将继续加强对105个大中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为制定土地政策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国土部将探索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和标定地价公示制度。

标定地价是按土地的条件、用途等选定的宗地所评估的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最初依据价格。

据了解,国土部地价监测工作范围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长江沿线、川渝、中西部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105个主要城市。

国土部称,未来要积极研究建立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联动新机制,推动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地价总体水平呈较明显上升态势。其中,珠三角地区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同比增幅均居全国首位。

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2595元/平方米,商业、居住、工业分别为4423元/平方米、3726元/平方米和617元/平方米。

同比增长率位列前10的城市是:深圳(33.16%)、昆明(23.31%)、荆州(22.21%)、鹤岗(19.28%)、九江(16.80%)、上海(16.75%)、宁波(16.56%)、汕头(14.32%)、海口(14.20%)、南充(13.56%)。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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