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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子不征物业税

2010-01-30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快报1月30日讯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8日国家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披露,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

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28日在接受专访时披露,目前税务部门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税的思路,也就是说,给出一个最低基点,在基点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但是,这个基点究竟定位在多少为宜?他说:“争论很大,僵持不下。”

同时验证这个说法的是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何志成,他在接受专访时说,目前税务总局研究的初步意见是第一套房子不征物业税。

何志成进一步透露,据他了解到的可靠消息,物业税将于2010年开始实施,并将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展开,初步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开始征收,其后再开始在新房范围征收,先期是在一些地区试点,把土地出让金转化成物业税,并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

物业税受困在对居民住宅的面积征税基点上,已经是大家公认的问题。王朝才分析,现在比较复杂的环节,就是居民住宅的征税基点,是按面积还是按照套房计算。王朝才个人认为,目前出台物业税的条件还不具备,核心环节是还缺少财产统计制度。王朝才称,物业税短期内不可能出台,能否出台关键是看国务院的决心。

不过,何志成说,今年物业税开征完全有可能,一是不能低估政府改革物业税的决心;二是今年“两会”上物业税将是讨论的重点。

据何志成获得的消息,未来出台的物业税,可能不叫物业税,而是纳入房产税的范畴。物业税是不动产税,是西方人的提法,是建立在财产关系上的一种税种。所以现在征收的就应该是房产税,类似印花税。 (本文来源:新快报 ) 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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