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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表态地王被退 开发商有义务申报开工情况

2010-02-0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第一财经日报2月3日讯 “除了土地出让环节,政府还将加大开发利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以前,政府都是被动地根据监测、举报情况去监管,今后,政府将变被动为主动,制定相关措施,如在土地合同里规定,开发企业有义务申报开发商的开工、竣工情况,做到应报尽报,避免土地闲置现象的发生。”据《北京晚报》报道,大龙地王被退事件发生后,昨日上午,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除了提醒开发商要有合同意识外,还透露了下一步避免开发商囤地的相关措施。

对于大龙地王被退,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态称,在土地市场上,也要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按合同办事,土地出让合同是约束政府和开发商双方的,双方都要有此意识。开发商如果违约,就要承担相关责任,受到相应处罚。另外,该负责人解释说,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拿到土地后,要先签成交确认书,然后签合同,并履行合同,按规定付款。这是有一个周期的,所以大龙的地王地块现在才被通告没有按约定履行。这个事件有利于今后避免开发商哄抬地价,地王频出。

另外,对于开发商如果没有按约定时间开工的,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闲置一年以上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闲置时间不到一年,就要按合同约定走,合同约定了相关违约责任,开发商就要受到处罚,如果没有约定,政府也不能“乱开罚单”。至于土地出让合同是不是规定得越细越好,比如目前闲置不到一年,还没有相关处罚措施。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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