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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长合力澄清“药事费”误读

2010-03-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京报3月7日讯 被质疑为“拆东墙补西墙”的药事服务费,并非让今后到公立医院就诊的患者在开药时多交一笔钱。

昨天,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和卫生部部长陈竺先后澄清媒体、公众对“药事服务费”的误读,他们表示,医改方案中提出的“增设药事服务费”,不是在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后,新增的一条补偿医院或医生损失的途径;即使探索收取药事服务费,也不会让患者在医院看病开药环节多加钱,会通过医保扩大覆盖面,提高报销比例来负担。

黄洁夫坦言,目前医改方案中,对药事服务费定义不清。在国际上,药事服务费是对药剂师进行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给与的报酬;对医生问诊、给出诊断及治疗方案的劳动价值,是通过处方费来体现,应该按照不同层级和科别医生的处方量来定量收取,比如一张5元钱。

不过,无论药剂师的药事服务费还是医生处方费,黄洁夫都认为不应是政府为弥补药品加成取消,而为公立医院新开辟的一条补偿途径。他说,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途径应只有两条:一是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补偿,二是医疗服务收费,“此外没有三条补偿渠道”。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 郑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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