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18日讯 对于小产权房的走向,多位学者对网易财经表示,尽管小产权房具有先天的法律缺陷,但是大面积的拆除并不可取。承认现状,并作出相应补偿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办法。
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小产权产房
“小产权房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对网易财经表示。他说,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乡市场不能双向流通是造成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城乡一体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向城乡一体化,即只是从农村转向城市,第二阶段是双向阶段,即城市和农村之间自由流动。
厉以宁说,“目前中国处于第一阶段”,即城乡不能互相流动。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能不能卖给城里人”。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提出,“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同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提出两个严禁: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王珏林在做客《北京观察》栏目时,表示小产权房问题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而且在法律上是很清晰的,买小产权是有风险的。
北京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对网易财经表示,近年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保障房供应的严重不足,造成对小产权房的需求不断扩大,从而促发大量小产权房的存在。
存量房可参考国有股方式有条件转正
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学者普遍支持有条件转正,这样既符合现状也并不完全违背法律。
而对于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陈国强表示,对于已经出现的,已经建成的,已经成为很多居民入住的项目,应该和将建、在建的区别对待。有一些可能是比较成规模、成片的,建筑质量、规划水平达到相关标准的,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相关的税费,这些部分转变成为商品房。其它的私造烂建,不符合这些要求条件的,有没有可能采取推倒,或者土地收回的方式,这里面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
王珏林也赞同部分小产权房通过补交相关税费转正的看法。他指出,处理小产权房即不能伤害农民利益,也不能伤害城里人的利益。调整的时候,应该给予充分的利益考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龚六堂表示,国家应该先统计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到底是什么人群,如果是低收入人群,就可以很简单,把小产权房变成社会保障房。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从另一个角度,对小产权房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他说小产权房和以前中国股市历史遗留的“法人股”等问题是一样的。小产权房确实能够增加供给,解决现在的高房价问题。为此不妨采取以前股市上的政策,即国有股不流通,但它仍然同股同权。如果是自主性的,则政府可以认可其合法性,但是由于和商品房的土地来源不一样,就不能按照商品房的政策自由买卖。他说,合法性可以体现在比如购房者和农民签定多年的居住权。
厉以宁建议小产权房由“卖”转租
厉以宁对网易财经表示,尽管目前中国尚不能完全实现城乡自由流动,但是也应考虑小产权房的流转问题。
厉以宁认为“小产权房”必须要考虑到这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不能马上找到解读办法,“得分步骤解决”。他主张,现在先不要提“卖”的问题,因为卖的问题太复杂,但是要租的话是可以的。如果你在宅基地上自己盖楼,有一部分出租,自己住一部分,这样就可以缓解那些希望到农村来,每个星期可以有一天到这里来住住,也可以解读小产权房问题。
厉以宁特别提出出租年限问题,即可以长达十年到十五年,“也等于是定了相应的使用权在那里”。
同时,厉以宁提醒,农村宅基地自由买卖,涉及到农民自身利益问题。他说,假设农民卖掉宅基地以后到城里工作,但万一下岗,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再次返回农村,就会遇到问题,这些都需要深思熟虑。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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