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
2010年以来,北京市土地市场交易活跃,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使用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孟景伟3月18日接受专访时表示,北京市财政收入不依靠土地出让金,土地收入80%用于民生。
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2026.8亿元,有人通过计算发现,土地出让金达到900多亿元,于是社会上出现了“土地出让金占到北京市财政收入将近一半”的说法。对此,孟景伟说,第一,土地出让金2009年900多亿元并不属实;第二,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且属于相对独立的两个预算管理体系,并不具备可比性。
孟景伟表示,2009年北京市土地出让金实际为494.17亿元。900多亿元只是合同出让价款的简单累加,由于开发商分期付款,拿到地后无力付款等原因,致使实际土地出让金和合同出让价款有很大出入。另外,通常所说的财政收入,指的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由税收收入组成。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2026.8亿元,增长10.3%,其中并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是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与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相对独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收入一旦取得,必须专款专用。“由于统计口径不同,所以两者并不具备可比性”。
494.17亿元土地出让金又用在何处?孟景伟表示,北京市土地收入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除了20%用于弥补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外,80%用于民生支出。
北京市财政局提供了一份统计数字,详细显示出2009年土地出让金安排用于民生支出的主要构成:一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方面26.5亿元,占收入的5.4%;二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方面38.5亿元,占收入的7.8%;三是用于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19.46亿元,占收入的64.6%;四是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安置费等方面2.51亿元,占收入的0.5%。
孟景伟介绍,北京市土地收入纳入基金预算有着严格的管理程序。每年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情况,需要在市人代会上向人大代表进行全面报告,经市人代会审批通过后才能执行。
“北京市财政收入增长是建立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以及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基础上的,不依赖土地收入。”孟景伟表示。
(本文来源:国土部网站 作者:段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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