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调研组赴沪,召集在沪银行、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座谈,话题之一便是讨论加强金融国资管理。
接近上述调研组的人士向本报表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或将把成立金融国资委作为一项议程,目前处于讨论阶段,具体讨论内容尚不确定。
有媒体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向各部委下发的13项重大课题中,“进一步加强金融国资的管理”在列。调研金融国资管理深意重重,一位官方背景的经济学家分析,是因为此前的问题并未完全理顺。
争议汇金模式
金融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归属国资委管辖。而自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后,肩负商业银行改革重任的汇金公司,部分承担了“准金融国资委”的职责。
汇金公司作为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之初,外界曾认为其只作为国家用以实现外汇注资的一种特殊政策工具(SPV),并不具备管理金融资产的实体功能。但2003年开启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汇金不遗余力相继帮助几家国有银行完成财务重组、股改、上市之路。
目前汇金公司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了国家开发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光大银行、中再、中国建银投资、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银行、保险、券商金融机构。
一位国有大行人士表示,与国资委相比,汇金只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在人事权、财权方面并没有多少话语权;目前国有大行的人事任免,一般是先经过董事会选举通过,最终由上级部门拍板。
随着2007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成立,汇金整体划归到中投名下,中投对外投资过程中,曾经遭遇到外界的一些质疑。
尽管中投开展投资业务和汇金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但一位国有大行人士分析,“海外仍然对此多有质疑,其中汇金的定位是一个重要因素。”
同时,商业银行人士也表示,金融国资现有的多头治理、分散治理的模式也引发各界诸多思考。
目前,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多头治理模式中,包括汇金公司、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派驻董事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财政部还负责有关会计、税务、绩效考核方面工作。人民银行在国有银行股改过程中,作为是牵头单位,除承担央行角色外,仍承担部分监管职责,诸如反洗钱、每年信贷业务规划、外汇头寸等;另外,银监会作为主要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业务监管。
“分散治理模式下,各个部门权力边界还得进一步清晰、明确;所有者有所有者的边界,央行是央行的边界,监管有监管的边界。同时,这种模式是不是最合适,也值得反思。比如,同一个权力是分散的,这肯定是个问题。”上述大行人士坦言。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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