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山东辖区新上市公司培训会上,山东证监局副局长陆泽峰指出,山东证监局将创新监管举措加大对辖区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同时将建立超募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辖区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的监管。
对于超募资金的使用,陆泽峰要求新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将超募资金应用于公司主业或与主业相关的行业,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应对募投项目做好前期的充分论证工作,在确保募集资金合规、安全的前提下,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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