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深圳近七成公务员不再是“官”,而是政府雇用的工作人员。
促成这一身份巨大转变的,是深圳正在推行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3月25日,深圳召开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吹响改革号角。
“聘任制相当于单位给我的保障只有3年,如果干得不好,3年后有可能要重新找工作。”深圳市福田区一位聘任制公务员小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聘任制增加了风险,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媒体现在已将聘任制公务员岗位称为“瓷饭碗”,容易打碎。
尽管基层公务员对此多少会有抱怨,但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上述动员大会上强调,“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今天改还是明天改,是主动改还是被迫改的问题。”
2008年,深圳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但这里进行的试点无疑具有全国性意义。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改革的消息传出后,深圳市人社局的电话就响个不停,吉林、成都、山东东营等地纷纷索取改革方案,以供借鉴。
不过,改革刚刚开始,公务员分类管理能否如预想的那样破除“官本位”,深圳经验能否推广到全国,仍需要时间去验证。
近七成公务员聘用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的公务员,结果是聘任制的,当然有点失望。”即将从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小何报考了3月份深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已经获得面试机会的他,正在深圳市公务员和广州一家股份制银行之间徘徊。
2月中旬,深圳市政府正式颁布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方案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类,并实行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和晋升渠道,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
深圳现有公务员约3.5万人,其中公安、规划、国土、税务、城管等10个部门归类为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即“执法员”),将达2.4万多人,约占深圳公务员总数的七成。共设7个职级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为“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且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这意味着将有近七成公务员不再保留行政级别。
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无论是通过招聘,还是军转安置、调任、市外转任等方式进行的,一律实行聘任制。
3月8日结束报名的深圳首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公开招考,产生的公务员也将采用聘任的方式。
在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消息公布之后,部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的一些公务员一度心存疑虑,他们担心自己的饭碗不稳定。不过深圳市领导则认为,改革之后,基层公务员的路子更宽了。
“如果说以前的制度只是少数人有机会,现在的制度则是大多数人都有机会。”在25日的动员会上,王荣表示,公务员只要业绩突出,好好干,都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深圳市常务副市长李锋在动员会上表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其中三级以下不设立职位的数量限制。这一举措,或将打破在基层中普遍出现的因严格的职位数限制而导致的职业“天花板”。
不过仍有一些基层执法类公务员对三大类公务员之间不同的发展途径和晋升空间提出了质疑。此次改革并未触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升迁规则。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倪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是公务员人才积压最严重的地方,同时基层的改革阻力也相对较小,从这个层面先行突破,利于公务员改革的层层推进。
公务员改革路线图
不过,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聘任制试点的并非深圳市一地。
2007年,原国家人事部决定,在上海浦东和广东深圳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而公务员的分类管理,也并非是深圳首创。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即将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法》还对聘任制公务员做了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同时规定聘期为一年至五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
2007年11月,深圳拿出专业类和辅助类职位31个,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聘任制公务员。职位涉及管理主管、法律诉讼事务助理、城市规划编制主管、信息技术支持主管等。
上海浦东也不甘落后,同年12月,浦东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聘6个公务员职位,职位类型集中在金融规划、经济分析、教育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
目前,引入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已经不局限在上述两地。去年9月,广州市人事局发布公告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广东佛山也表示要推进公务员聘任制。而早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吉林省、江苏无锡、北京海淀都以政府雇员的名义招聘工作人员,2004年,无锡市更是创纪录地以50万元和30万元年薪聘任两名政府雇员。
但是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仅仅是深圳一地。2006年8月,深圳市就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实施了专业化改革。2008年,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选择深圳作为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
从“铁饭碗”到“瓷饭碗”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官员在2月初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证监会、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市开展的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已实际运行近两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将扩大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范围。
深圳的聘任制改革,借鉴了香港在公务员体制改革方面的一些经验。1999年,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一个重要的改革是改变了公务员的长俸永久聘用制,本职级公务员按合约制聘用,监督职级公务员按新长期聘用条款聘用,取代以往的长俸制,也可向外招聘各级空缺。
通过改革公务员的长俸永久聘用制、精简遣散程序,进一步简化纪律处分程序以及建立更合理的评核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香港将2000至2001年度的公务员编制一次性削减了6700个。
香港的公务员改革因为达到了削减冗员、节省财政支出、刺激公务员活力的效果,并树立了公务员职位有能者居之的改革方向而赢得了一片赞誉之声。
而长期以来,内地公务员手捧“铁饭碗”旱涝保收,一直与优胜劣汰、平等竞争的市场意识背离。聘任制,承担了通过市场机制选贤任能的重任。从“铁饭碗”到“瓷饭碗”,这个大胆的探索与创新,能否真正从根本上改变公务员“只进不出”、人浮于事、职业流动性差等状况仍然有待观察。插图/苏益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李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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