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以及鼓励金融机构向民办学校信用贷款。这消息源于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它将从3月29日起,至4月29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将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争取各方面社会资源支持教育发展。完善教育捐赠政策,为捐赠者提供更多的便利,鼓励企业、家庭或个人更多地投资教育。
今年“两会”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教育投入占GDP的4%,被称为是我国17年没有实现的目标。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田春华表示,中央提出的4%的指标,国民生产总值和所产生的财政收入是相互对应的。但是由于分税制,地方生产总值所产生的财政收入部分上交中央,因此地方可用财力和本地的生产总值是不对应的,和中央的整体口径并不一样。他表示,只要共同努力把上海经济做上去,把蛋糕做大,对上海的教育投入也会有很大的增加和提高。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同时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同时要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和使用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而在教育投入的大盘子里,《征求意见稿》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资助力度,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民办教育也被单独提及,成为从2010年到2012年启动实施的十项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之一。还要整体规划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
作为试验,民办教育中要重点探索的问题是:建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资源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机制,支持若干示范性民办高等学校建设,实施民办学校教师、管理者培训资助计划,健全监管体系,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和特色办学。
《征求意见稿》还显示,鼓励金融机构向民办学校投放灵活多样的信用贷款。完善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和各项奖励政策。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胥会云 顾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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