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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推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

2010-04-0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日前在2010年央行金融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推动建立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要加快《贷款通则》修改进度,以及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刘士余称,央行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国家金融立法方面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国际金融改革趋势,抓紧对有关金融法律问题和金融政策进行跟踪、研究,为下一步相关立法和法律、法规的修订做好准备。他说,当前特别要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的研究,推动建立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加快《贷款通则》修改进度,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信贷市场体系,合理引导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借鉴国际最新实践经验,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其中,在国务院明确提出要促进民间投资的情况下,拟将民间投资纳入管理的《贷款通则》尤为引人关注。央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此前曾透露,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形成。根据周学东当时的表述,央行将提议取消自1995年起实行的、小额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规定,超出4倍的建议不界定为非法并逐渐向市场化方向发展。

其他修改的重要内容还包括:拟放松对小额贷款机构资金借入的限制,计划允许小额贷款机构从至多两家金融机构及一家非金融机构借入不超过自身净资本两倍的资金,而此前的上限为净资本的50%。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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