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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产业获金融税收支持

2010-04-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今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将获得包括减免税收、资金支持、会计制度、金融服务四项支持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措施。

根据《意见》,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用能单位不仅不需要投入和承担风险,且在合同期内可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合同实施结束后,则独享全部节能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个新机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机制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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