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6日公布2009年我国外债基本情况。截至2009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4286.47亿美元,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2669.47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1617亿美元。
据初步计算,2009年我国外债偿债率为2.87%,债务率为32.16%,负债率为8.73%,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为10.81%,均在国际标准安全线之内。
外债余额统计数字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
按可比口径计算,截至2009年末,我国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693.88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9.52%;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2592.59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0.48%。短期外债余额中,贸易信贷余额为1617亿美元;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975.59亿美元,占短期外债余额的37.63%,占外债余额的22.76%。
从债务类型看,以国际商业贷款为主。从币种结构看,以美元债务为主。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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