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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万别人错交 房管局拒退

2010-04-10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在伪造了法院的“执行公告”、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之后,两名只有小学文化的骗子,竟公开叫卖广州市海珠区一处2.1万平方米的土地,企图诈骗6500万元。最终,骗子在骗得190万后被抓获,然而被骗的投资公司,已经被忽悠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简称房管局)和财政局交纳了1472万元的“出让金”和“税款”,发现被骗后要求相关部门退回这些不当得利的钱却遭拒,最终闹上了法庭。

昨日,此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听证,房管局表示政府退钱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将在10日内给法院答复。

雷语

“都说交错要退钱,整个国库就乱了”

“房管局是按程序办事,认钱不认人”

陈汝音,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45岁中年男子。他看到新闻报道“土地中介”炒地皮,转手轻松赚近千万后。大胆地设想了一个“借鸡生蛋”的无本买卖:卖别人的地,挣“冤大头”的钱。

假中介低价“卖”烂尾地

陈汝音设想,把一块别人的地说成是自己代理,就算骗不到卖地的钱,也能以“潜规则”、“人情债”等理由,骗一点中间费。于是,在和自己的本家陈耀雄合谋后,二陈就把目标盯准了一块2.1万平方米的土地。

这块土地位于海珠区南泰路以南,泰沙路变电站西的广阔地段。原本这块地是广东海外投资建设总公司从房管局购得,但由于该公司及其开发这块土地的子公司“南天公司”纷纷遭遇债务危机,导致一直拖欠房管局土地出让金1400余万没有缴纳。致使这块地一直办不下土地证,成了一块“烂尾地”。

二人打听到这块“烂尾地”的具体情况之后,决定假称自己就是这块地的“土地中介”,并放出风去,宣称要“便宜出让”。二陈最终骗到了广州宏新投资有限公司上钩。

“冤大头”交千万冤枉钱

据白云区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二陈”先后伪造了卖土地所需要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广州市中院执行公告”、“广州南天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声称这块黄金地段只要花6500万的超低价就可以买到,但是要先替原主补齐拖欠房管局的1400万土地出让金。“宏新公司”信以为真,决定收购该地皮。“二陈”又编造谎言说,由于法院查封这块地,有些中间环节需要处理,需要前期资金,于是“宏新公司”先后给了二陈“好处费”等190万元。

“二陈”也假戏真做,带着“宏新公司”去广州市房管局和财政局分别缴纳了1429万余元的土地出让金和42.8万余元的税款。

误收1472万竟不退?

在花费了共计约1600万,又准备好了6500万元,准备办转让土地手续的关键时候,“宏新公司”意外发现,“二陈”给出的银行账号非常奇怪,进而一查发现,该账号竟然根本不是公司账号,而原地主“南天公司”和“海外投资公司”也竟然根本毫不知情! “宏新公司”连忙报警,等待另外6500万到账的“二陈”随即落网。白云法院随后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汝音入狱12年,陈耀雄入狱11年半。但此时,二陈已经挥霍了175万余元无法追回。

更让宏新公司难以承受的是,被骗子忽悠、交给房管局和财政局的1472万元,对方都拒绝退回。

激辩

律师:拖着不退钱是“麻木不仁”

房管局:按程序办事“认钱不认人”

房管局的代理人称,他们没退钱有他们的理由。首先,房管局的支出需要人大审议,“不是局长一个人说了算”,需要按照行政程序来办理。

她说,“房管局是按程序办事,认钱不认人,不会深刻研究每一笔钱的来历,不清楚那几个单位之间是怎样纠结,发票也没写这个公司的名字,要有证据证明宏新公司确实交错了钱,才能从国库里退钱。”

听完房管局的答复,宏新公司的代理律师坐不住了,他说广州市中院一审已经查明了是宏新公司误交钱,而房管局和财政局却老是拖着不退钱。“广州市两会就要开了,你们这是官僚主义、麻木不仁。”

房管局的代理人称,“我们从情感上来说,觉得这个公司有点冤,但必须按照行政程序来办。如果每个人都说交错了,不是他交的而是我交的,要退钱,那整个国库就乱了。”

她说,如果法院能出一个书面的裁定意见给房管局,这样房管局可以退钱。不过,房管局表示,退钱时,房管局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关键还是财政局。然而,昨天财政局并未到庭。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黄立科) 艾静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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