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中国商务部网站获悉,商务部宣布对自美国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最终裁定,决定自4月1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该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中国首次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表示,终裁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性硅电钢存在补贴,并存在倾销行为,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美国两家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7.8%和19.9%,未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64.8%;两家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11.7%和12.0%,未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44.6%。
同时商务部还裁定,自俄罗斯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亦存在倾销情况,两家应诉俄罗斯公司的倾销幅度为6.3%,未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25%。
商务部公告中表示,这是中国首次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国调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坚持公正合理、程序正当和透明度等原则,依照法律和事实做出最终裁定。据了解,本案由宝钢和武钢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2009年12月10日,商务部发布初步裁定并于次日起实施临时措施。
(本文来源:新快报 作者: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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