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14日讯 今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宣布,广州将出台全国首个住房保障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社会公众可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举报,举报者最高可获200元奖励。
该《办法》规定住房保障监督的内容涵盖住房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具体内容包括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拟定、政策制订、土地储备、住房建设、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后续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八方面。
其中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公众可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对住房保障工作积极监督举报,且举报事项属实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给予举报者50~200元不等的奖励。
而对于监督主体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合理监督意见和建议,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采纳,加以整改,并向提出问题的监督主体及时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由监督主体直接告知或由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该部门,该部门应当直接或者通过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监督主体反馈处理意见或结果。
广州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是全国首个政府主动将住房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的监督办法,体现出广州市委、市政府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公共服务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责任意识和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的决心和信心。
对于这一《办法》的出台,地产专家韩世同(博客)十分赞同。但他同时表示,从监管主体来看,有些过于广泛,如果监管主体并不是专业人士,或者看不到内部的账目资料,难以有的放矢,可能也会使有关部门疲于应付。
“我们应该吸取新加坡、香港等地的经验,加大对违规申报保障房的人的惩处力度,比如让其坐牢或罚巨款,不能只是退房了事。这才不是流于表面的方法。”韩世同说道。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张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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