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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四城市物业税试点获批

2010-04-2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据21世纪网昨日报道,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称,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但广州多名房产专家认为,此消息难以确认消息来源,缺乏可信度。

据报道称,物业税试点原则上将采用累进制,也就是说按照户型从小到大累进增加税收。持有户型较小的住房的人相应缴纳的税收也较少,而大户型商品房持有者将缴纳较高额的税收。并称,在四地试点后,物业税将向全国范围内推广。

广州中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仁科表示,从近期频繁出台的房产新政来看,打压房价的力度相当大,作为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是静观一段时间之后,看政策是否起到应起的作用之后,再做决定是否再出新政。毕竟政府也不想把房地产市场“打垮”。“在我看来,目前主管政府部门应该不着急把物业税出台。”

财政部新闻处相关人士昨日向媒体表示,目前尚未得到相关消息,一有消息会立即向社会公布。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也表示,目前尚未获得相关消息。

资深房产专家韩世同认为,带有传言色彩的信息是不可信的,如果国务院真的批准重庆等城市为物业税征收试点,应该会发布相关消息,而不会采取只向个别媒体透露的形式。

中地行董事长徐建平认为,从传言中的重庆、深圳、北京等四个城市来看,相对而言,上海可能是最先获得物业税试点批准的城市。“上海的房地产市场相对比较成熟,投资性买家所占比例比较大,同时,资讯也比较完整。”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徐凤) 艾静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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