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提出,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体面劳动”一经提出就迅速为公众所热议,恰是因为其切合了当前公众的心底呼声:劳动作为三大生产要素之一的价值贡献需要在劳动者身上得以体现,劳动报酬理应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体面”地占有一席之地。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在高速发展的GDP(国内生产总值)面前,劳动者的价值显然是被弱化了。
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体面劳动”呢?有一份体面的收入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对于为数众多的一线劳动者而言,工资永远是最重要的象征。100多年前,亨利·福特在其著作《我的生活和工作》中写道,再也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因此,提高企业和个人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向工薪家庭倾斜的个税体制、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保体系等,都是实现体面劳动所期待的政策方向。
然而,体面劳动不仅仅意味着收入体面。在收入之外,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社会尊重、职业幸福感等也是体面劳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收入如果是物质方面的,后者就是精神层面的,体现的是一种劳动的尊严。只是,对劳动尊严的保护和保障显然亟待加强和完善,因为劳动报酬的提高已经处于一种箭已扣弦的状态,反而让我们对较“软”的劳动尊严保障有所忽略。对于劳动者尊严的保护,涉及更多的是细水长流的法律制度和观念更新。在去年,那个不惜以“开胸验肺”的方式来求得权益保障的农民工,加深了我们建立一个可以积极回应劳动者诉求的制度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从温家宝总理提出“生活更有尊严”到胡锦涛主席提出“体面劳动”,折射出的是中央政府执政思路的变化,更加重视公平和民生。正如有评论指出,之前的发展路线如果可以定义为“脱穷”,之后的发展路线就更应该放在“致富”。如果说“脱穷”需要快马加鞭,劳动者价值为此做出了牺牲,那么“致富”就应该将社会财富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
“尊严”和“体面”其实是劳动的一体两面。我们期待这些来自最高层的声音,能在国家发改委正在拟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得到落实。“劳动致富”不能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而要确实成为大多数人过上“体面”生活的方式和途径。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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