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青岛、北京、深圳等地后,西安市政府昨日也出台了16条地方细则,主要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扩大二手房交易等4个方面提出措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根据将从6月1日起施行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西安计划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共配建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要求普通商品住房中廉租房配建比例不低于5%,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
新增廉租房建设用地由市城改办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提供,交由市房管局组织建设,征地费用和建设资金通过市级财政资金、项目贷款、中省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经济适用房则是在每年新增住宅建设用地中,确保不低于1000亩建设用地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同时,为了增加供应,做大做强二手房市场,西安还鼓励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时,土地收益金减半收取。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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