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7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0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其中1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2.60%;3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40家2009年至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5月27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罗沙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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