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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2010-05-1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规定,从5月5日起,公积金判定二套或者三套房的原则已改为“认房又认贷”。

《法制晚报》5月14日报道了该消息。

所谓“认房又认贷”,即“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两者只要符合一条,就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提高至五成。而按此标准如果被认定为三套房,则不予放贷。至此,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判定标准完全一致。

在此之前,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的判定是“只认贷不认房”,也就是以贷款记录为准,至于购房者名下有多少房产,公积金中心则无须核查。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新闻发言人5月5日曾表示,北京公积金购二套房首付比例从原来四成提高到五成,第三套房暂停放贷。对于要求的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贷款套数,到底是以贷款为标准还是以住房拥有套数为标准,李持英表示,细则还在制订当中。

北京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只要申请人向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就要到北京市住建委核实该申请人名下是否有房产,包括曾经购买过新盘或者二手房,即使其名下房产已经卖出,也被认定为有房。

同时,公积金还与商业银行联网查申请人的征信系统,只要有过房贷记录也会被记上一笔。

(财新记者 鲍有斌)  

(本文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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