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4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第三号财政合作议定书》于13日在以色列特拉维夫正式签署,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和以色列财政部长斯泰尼茨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议定书。
该议定书规定,由以色列政府提供4亿美元优惠政府贷款,用于中方医疗卫生、农业开发、教育培训、水处理、节能减排及其他高科技领域项目。
财政部表示,该议定书的签署将把双边财政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有利于推动两国企业在更多领域的密切合作,进一步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自1995年中、以两国签署第一号财政合作议定书以来,双边财政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至目前,以方承诺优惠贷款总额10亿美元,其中约5.5亿美元已生效,生效贷款项目190余个,项目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中央企业。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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