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8日消息称,该部日前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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