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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维修金使用标准出台

2010-05-21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小区房屋漏雨,什么情况下动用业主交的住宅专项维修金,什么情况下由开发商或物业出钱?市住建委昨日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类似问题给予明确界定,市住建委还明确表示,将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及房屋建筑维修养护的技术标准,明确物业企业应如何对小区进行日常维护。

《标准》规定,住宅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规定的应该进行维修的情形时,应该由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业主的讨论,根据规定,当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标准》对“紧急情况”共分为六类,包括屋面、电梯、外墙、消防等各个方面。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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