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传媒广告 > 正文

遭遇虚假广告应维权 业界人士支招辨别

2011-12-1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第三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13日对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北京汇仁康博牛皮癣研究院(一来康克银系列组合)医疗广告(发布媒体:甘肃卫视、广西卫视)、迈道通迂益脑复健胶囊药品广告(发布媒体:南宁都市生活频道、大连二套)、陈李济舒筋健腰丸药品广告(发布媒体:南昌都市频道、兰州生活经济频道),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

  青岛中大泌尿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媒体: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新疆天山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媒体:乌鲁木齐晚报、新疆都市报),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肾元胶囊药品广告(发布媒体:兰州晚报、西安晚报)。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

  藏秘雪域冬虫夏草胶囊食品广告(发布媒体:扬子晚报、沈阳晚报)、问美美容宝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媒体:济南生活频道、武汉三套),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选择五种方式进行维权

  专家表示,当消费者遭遇虚假宣传导致权益受损时,可以选择5种方式进行维权,包括: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说,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是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都有专门受理投诉的电话,消费者可随时拨打。消协接到投诉,在认清事实后,首先进行调解,当调解不成时,消协支持消费者发起诉讼,并进行必要的法律援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当实际商品质量与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的描述不符时,就构成了商业欺诈,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种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维权。

  选择违约责任赔偿来起诉,消费者的举证标准相对较低,但是无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选择侵权责任赔偿来起诉,消费者的举证标准相对较高,但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额度比违约责任更高。

  调解起诉常遭遇“取证难”

  我国广告法规定,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具有监督、惩罚的职能。特别对于广告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可以依法进行惩罚。产品质量法也规定,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可以采取惩罚措施。

  但在实际操作中,处罚违法企业却存在取证难、起诉难等诸多困难。

  2011年年初,四川双流县年近70岁的江大妈在某商城参加某企业健康知识宣传。一入场,就被宣传人员热情接待,在进行了测血压等简单体检后,宣传人员严肃地告诉江大妈有“三高”症状,建议使用该公司专门防治“三高”的保健品,宣称该保健产品对防治关节炎、心脏病等同样效果奇佳,比专门的药物治疗还要好。

  江大妈当场买了价值8544元该产品。在食用约4盒后,才想起查阅说明书,发现竟然是“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再找销售方,已经不见踪影了。

  江大妈向消协投诉,但因该推销商不是当地企业,调解起来难度很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但从各地消协受理情况来看,不少虚假宣传发生在现场宣传推销、上门推销、电话直销、网络购物等新型营销方式中。一般商品买卖中,消费者若遭遇虚假宣传,可以凭商场开具的消费凭证,直接向商家索赔,或是向当地的消协及工商部门请求其帮忙协调。但在上门推销、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中,消费者通常难以取得消费凭证,加之不少商家是跨地域推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事后消费者投诉到消协,也常出现难以取证的尴尬。

  专家表示,消协作为民间组织,不具有行政职权,只能居间调解,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消费者采取诉讼等措施进行维权,虽然能够取得积极效果,但是因为诉讼程序复杂、经济成本较高等诸多不利因素,一些消费者在遭遇虚假宣传、买了假货以后被迫放弃自身权利。

  别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曾指出,虚假广告之所以日渐频发,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是商家缺乏自律,不诚信经营现象增多;其次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一般的处罚很难引起相关经营者的警醒。

  刘俊海认为,遏制虚假广告,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工商部门首先要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流通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质监部门对产品的生产环节也要加强监管。最后,广大的消费者也应该养成维权的意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在网络购物、电话购物中,首先,要注意留存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及电子交易单,针对所购买的商品,应尽可能多地问清楚买卖双方要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商品的详细信息,并索要相关的网络购物凭证,一旦日后出现纠纷,这都是与商家进行交涉的有力证据。另外,“一分钱一分货”,如果对方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相差太大,尽量不去购买,“买家不如卖家精”,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别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

  此外,中消协调查发现,不少人是受媒体发布的虚假商业广告影响才购买了假冒产品,特别是一些明星、“大腕”的代言,起到了很大的放大效应。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有关媒体加强诚信自律,严格遵守商业广告发布管理规定,客观报道商品真实信息;有关演艺明星等公众人物要把握自己的身份,不要轻易为商品代言。对造成消费误导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教你判定虚假广告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虚假宣传多以虚假广告的形式出现。

  “是否构成虚假广告,要个案分析,最好通过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定其所宣称的性能等是否虚假。”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巡视员韦犁说,比如“迅速提升牙齿美白程度”、“持续使用后有效美白牙齿”等表述,何为“迅速”、到底什么是“美白”,其程度如何界定等,都需要科学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是虚假广告。“有些夸大的表述,比如某化妆品广告‘今年20,明年18’,公众并不觉得这是欺骗,而是一种文学创作,其想要表达‘使人年轻’的含义。”

  “某些楼盘的广告称‘10分钟可达天安门’,并没有说明是在何种条件下,早晚高峰肯定到不了,但后半夜就可能到得了。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是虚假宣传。”韦犁又举例说道。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丁柏铨教授认为,与此规定相违背的广告,往往就是虚假的广告。对于消费者而言,虚假的广告内容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特定产品明明不具备某种功能,该产品的广告却说它具备某种功能,甚至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后还出现了相反的效果,这表明广告很可能进行了虚假宣传。

  “是否构成虚假广告,核心是判定广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会误导消费者。广告内容是否真实,需要工商机关进行调查,同时工商机关也可要求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予以举证,广告主负有证明其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的责任。”

  “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是采取比例罚的处罚方式,即按广告费用的1—5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现实中,个别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串通,做低广告费用,以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因此,为加大打击力度,工商机关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虚假宣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这是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定额罚,规定对虚假宣传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更有效地遏制责任人逃避责任的行为。”广告监督管理司工作人员说。

  即便如此,与虚假广告所获得的利益相比,定额罚也还是偏轻。“工商部门正在建议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罚力度上限提高到100万元。以达到过、罚相当,宣传行为与实际经营行为相当的处罚目的。”韦犁强调。

  采访中,许多消费者反映,虚假广告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每天只要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听到各种宣传与广告,其中不乏夸大虚假之词。“这是否说明相关监管乏力呢?”

  对此,广告监管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3万件,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媒体单位不履行甚至放弃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是造成虚假广告得以发布的重要原因。他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大众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每天在报纸、电视、杂志等媒体上刊播的广告多达40余万条。而全国广告监管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都与此有很大差距。对此,不仅要夯实制度基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把各项规章、处罚切实落到实处,还要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扩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提升监管效率。

  “同时,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遵纪守法、诚信自律意识。”韦犁指出,在普遍缺失诚信意识的大环境下,虚假夸大的广告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这方面应该多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广泛推行自律准则,加大违法惩处和行业禁入及淘汰机制,提高企业的诚信水准。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