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农林牧渔 > 正文

日本劳动厚生省2005年9月实施的进口动物申报制度于2010年7月12号进行细节修订

2010-07-2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当年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5-9-29



执行日期:2005-9-29





日本劳动厚生省于2005年9月开始实施进口动物申报制度,为保证中国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顺利出口日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制度涉及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包括:陆栖哺乳动物(偶蹄类、奇蹄类、食肉类、灵长类、翼手类和兔科属日本农林水产省检疫对象的动物除外)、鸟类、啮齿类、鼠兔科(非家兔和野兔)动物和啮齿类、兔类动物胴体及标本。

  二、该制度对规定的商品实施进境许可,上述动物和动物产品在日本入境前必须向日本劳动厚生省进行入境申报,获得日本劳动厚生省颁发的进境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日本境内(具体内容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动植物检验检疫专栏查询)。

  三、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将中国啮齿类动物及其胴体、标本生产企业向日本劳动厚生省推荐备案(企业名单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动植物检验检疫专栏查询),目前只有列入名单的企业可以向日本出口啮齿类动物及其胴体、标本。

  四、自公告之日起,凡出口到日本的上述动物和动物产品均需附带动物卫生证书。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新修改的细节PDF下载UploadFiles/2010/14-05-51-62-440743.pdf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