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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28号

2012-12-24 19:33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字号:【大 中 小】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海关总署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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