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政府宣布本财年将为15种出口商品提供现金补贴。根据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出口商将按出口产品净FOB价格得到相应的现金补贴。补贴比率与上一财年基本一致,但增加了2种商品,即PET塑料瓶和成品皮革,分别享受10%和7.5%的现金补贴。农产品出口(包括蔬菜和水果)补贴率为20%,皮革制品17.5%,手工纺织品5%,冷冻食物12.5%,骨粉15%,黄麻制品10%,自行车15%,轻工产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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