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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商签经合框架协议专家磋商举行

2010-01-2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2009年1月26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将北京举行,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等,将就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举行首次业务协商。

在2009年12月举行的海协会与海基会领导人第四次会谈中,双方就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则性交换了意见,同意将此议题列为今年上半年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并且希望尽快在两会的框架下安排专家业务磋商。

海协会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此次商谈中,双方将围绕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程序性问题开展磋商,主要内容包括:对两岸研究单位共同研究的结论和建议予以评价,商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正式名称及基本结构,通报双方专家工作商谈小组构成,沟通和相互交换商谈所需的经贸管理规定、税则及统计数据等资料信息等。此外,双方还将就各自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该负责人指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大型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大型可能地追求互利双赢。因此,我们希望双方均能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秉持相互开放的理念,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动两岸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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